2018年福建漳州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招聘辅警30名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充分发挥辅警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决定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聘用辅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30人(均要求男性),主要岗位为巡特警与派出所等部门勤务辅警。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公安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18周岁以上,男性40周岁(年龄均为2018年3月31日为截止时间,足年足月累计);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具有散打、射击、攀登、驾驶、游泳、计算机、写作等特长的优先录用;
(六)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米以上,裸眼视力1.0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镇金沙路16号) 联系人:胡先生 18359774446 2622834
(三)资格审查:由分局政工室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并填写《报名表》、《履历表》、《审批表》,并持填写完整的《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含摩托)原件和复印件,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10张,以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履历表》、《审批表》、《政审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并签字盖章)。
五、考试方式及范围
(一)考试方式为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理论知识》(含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三部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不达标,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体能测试标准报名时告知。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
六、体检
体检由分局政工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并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七、考察
分局政工室对测试、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的比例实施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原则上根据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凡决定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原则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其它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须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岗位调剂,做到爱岗敬业。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九、待遇
1、工资待遇:月工资人民币50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绩效考评及年终奖等)。住宿统一安排。
2、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被聘用的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在培训期间进行严格考核,如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续聘人员视情行增加薪资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台商公安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