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盐城公安局招聘法制辅助人员5人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招聘法制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盐城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简章所称法制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法制工作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共招聘5名,从事法制辅助工作,具体岗位为:
(一) 数据监测岗位(3名)
工作职责:协助民警每日对刑事案件立案、行政案件受案等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对疑似案件进行核查检查,定期下发巡查通报,交办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二)场所巡查岗位(2名)
工作职责:协助民警依托大平台视频每日实时巡查全市公安机关办案中心、办案场所“四个一律”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法安全隐患和问题,交办落实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前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4、志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借贷担保等情形的;
5、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以及正被立案审查等情形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填写《盐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按要求粘贴照片,提供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盐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亭湖区平安路9号)。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放弃,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测试
测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公文写作等相关内容。
(四)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
按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
(六)考察
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遇有考察不合格者,分招聘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录用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简章由盐城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5-8322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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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