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醴陵市纪委_监察委选调公告

来源:醴陵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02-11 14:56:46

  2018年湖南株洲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决定面向株洲市公开选调3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数量


  共选调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人员(含派驻纪检组)共30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株洲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行政编制)。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干净、担当,品行端正,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副科级以下干部(不含副科级);身体健康。


  3.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有财务、法律、审计、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和设备的管理与使用,有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未满基层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选调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http://www.lllzw.gov.cn/)和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


  四、报名程序


  (一)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 现场报名地点:醴陵市纪委组织部(醴陵市政府大楼七楼)。


  2. 网络报名:外地考生可通过拨打电话0731-23239607报名,并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lljwzzb617@163.com。


  3. 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可登录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以档案审查认定为准);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需加盖档案管理单位公章并签署“与原件一致”意见)。


  4. 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为确保选拔质量,拟选拔人数与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报考人数,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条件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醴陵市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一)面试


  1. 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


  2. 面试方式与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 面试结束后,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


  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


  2.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


  按照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考察与试用


  (一)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为考察人选。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将派出3名以上成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形成丰富详实的考察材料向醴陵市纪委常委会汇报。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试用。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及职位要求,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跟班试用人选,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跟班试用期满后,醴陵市纪委、监察委综合考试、考察和试用的具体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对象,并统一安排工作岗位。选调对象将在湖南省醴陵党风廉政网、湖南省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纪委、市监察委负责解释。


  联系科室:中共醴陵市纪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1-23239607


  附件:中共醴陵市纪委、醴陵市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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