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邵阳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告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2018-02-11 15:01:56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县政府办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报考对象范围


  县政府办面向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下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选调1名工作人员;面向全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见下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


  2、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3、各职位报考人数均应达到1:3的比例要求,否则按比例减少相应职位的选调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需2014年以前新招录的方可报考);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8-14日。报考对象可直接前往县政府办政工组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正面彩色1寸照片3张。联系人:曾建波,联系电话:3668268、13973923884。


  (二)资格审查。采取考试前初审和考察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具体笔试及后期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县政府办正式通知为准。


  (四)考察。县政府办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依据考察情况择优选择选调人员。最后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手续。


  (五)试用和调动。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与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保持不变。试用期满,县政府办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府办负责解释。


  附件: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