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1人补充公告

来源: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8-02-11 15:08:37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补充公告
 
  经研究决定,三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考司法辅助人员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2018年2月28日。其他考试事宜不变。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我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从事检察院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广东省佛山市户籍,或虽不具有广东省佛山市户籍,但在佛山市工作满3年(以购买社会保险为准)或在佛山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满3年;
 
  4.具体岗位及学历要求(见下表):
 
  5.通过司法考试优先;
 
  6.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时间截至报名的第1天);
 
  8.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报名以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6日—— 2月28日,9:00-12:00,14:30-17:00。
 
  2.报名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75号人民检察院政工科703室。联系人:卢先生、黄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76530、0757-87783250。
 
  3.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
 
  (1)本人签名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
 
  (5)本人近期(当月)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3张;
 
  (6)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
 
  4.我院工作人员将在报名现场审查报考资料,对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2月28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发出的时间为准。
 
  2.通过网络报考的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数码相片),以电子邮件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2826143036@qq.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姓名,具体资料如下:
 
  (1)本人签名的扫描电子版《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
 
  (3)居民身份证;
 
  (4)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5)本人近期(当月)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6)学历学位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
 
  (7)本人不小于90秒的自我介绍录像资料。
 
  3、经初步审查合格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持上述证件原件提前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面试(占总成绩6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应试者思维逻辑、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各项素质,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占总成绩40%)
 
  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我院将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笔试的对象。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
 
  笔试内容为法律、时事、政治理论基础知识等,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
 
  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行体检环节,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jcy.ss.gov.cn)公布。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补录
 
  放弃体检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等,可在面试、笔试和总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补录,由我院研究决定。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暂按佛山市三水区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待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即按新规定予以调整,具体情况可来电详询。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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