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无锡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91名公告

来源: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12 09:33:30

  2018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二)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年龄30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骨干教师年龄要求见(6)。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8年毕业或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2017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


  (2)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指2018年毕业或2017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具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且2017年毕业后未缴纳过养老保险金)】;


  (3)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7届获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有教学经历的教师:现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各类初中、小学任教,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段、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5)成熟型教师:在无锡大市以外的各类中学和小学任教满两年(含)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与招聘岗位相符合的学科教学经历的教师。


  (6)骨干教师:


  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教师、特级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突出教育人才(“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年龄不超过55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①突出教育人才(年龄不超过55岁);


  ②江苏省以外的大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5岁);


  ③具有正高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省特级教师(年龄不超过50岁);


  ④获得江苏省大市级教学、教科研、德育(班主任)能手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0岁,如有高级职称不超过45岁);


  ⑤获得江苏省县(区)级教学、教科研、德育(班主任)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40周岁,如有高级职称不超过45岁);


  ⑥无锡市各县市区教学、教科研、德育(班主任)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不超过35岁,如有中级职称不超过40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或与上述条件不完全一致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以2018年9月1日向前推算。如无合同,按各级社会保险基金各类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起始时间算起或按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缴纳起始时间算起。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底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详见《2018年无锡市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区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非师范类2018年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笔试合格证书。2017年毕业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有教学经历的教师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签订的一学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现任职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成熟型教师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或聘任)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现任职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骨干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骨干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其他材料、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现任职学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应届毕业生、有教学经历的、成熟型的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试讲。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暂定)。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新吴教育网上(http://221.228.242.4:8001/),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参加由全市统一组织的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查,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注意无锡教育网和新吴教育网上的通知。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考查)×70%。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


  (2)试讲(满分100分)


  第二阶段考核为试讲(无学生),参加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的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签字确认。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考试时间、地点在新吴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4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60%”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吴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笔试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


  2.骨干教师考核采取面试、课堂教学测试相结合的方式,两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并按照面试、课堂教学测试各占50%折合出考核最终成绩。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应届毕业生、有教学经历的、成熟型的考生在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组织第二阶段考核环节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考试资格或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考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含考试当天未参加考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骨干教师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在新吴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无锡市新吴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新吴区教育文体局办理入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手续。


  新录用的教师实行区管校用的模式,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交流安排。


  201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书。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未于2018年8月15日前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用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考生放弃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新录用的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2个月,有教学经历的教师和成熟型教师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录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人事关系转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招聘的骨干教师符合高新区(新吴区)教育人才政策的按《新吴区教育人才“3551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1891327、0510-81891363。各学校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五、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jswx.hrss.gov.cn,


  无锡市教育局网站:http://jy.wuxi.gov.cn,


  无锡市教育新闻信息网:http://www.wxjy.com.cn,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新吴教育网公布(http://221.228.242.4:8001/)。


  微信公众号:新吴文教。


  六、纪律与监督


  1.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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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18年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xls


  无锡市新吴区教育文体局


  无锡市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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