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安庆市迎江区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6人公告

来源:迎江区人民政府 2018-02-12 10:42:35
  2018年迎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迎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德才兼备、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6名,分两类岗位,其中外勤岗位计划招聘3名;内勤岗位计划招聘3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职责主要是从事区内企业劳动监察和欠薪预警预防工作。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要求等详见《2018年迎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3月1日(8: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锡麟街东四巷7号)。联系电话:5510388 联系人:江兆堃 张 俊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4张,同时填写报名表一份(见附件)。


  考生所提供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分值100分。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3月9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2名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考察体检人员确认。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仍不能区分,加试确定(加试事项另行规定)。


  2、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和报考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


  3、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在迎江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受聘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日常管理及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支付部分),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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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年迎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2、2018年迎江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xls

 

  安庆市迎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