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启事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一般约2个月招聘面试一次,2018年1月初已面试过一批,请以此类推。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协助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优先,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优先,复退转军人优先);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四)符合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兴宁区望州路304-3号二楼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此两证必须要有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可先提供复印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请带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咨询电话:2867617(人事办公室)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2)(3)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及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好(附上电子证件照)发送至邮箱xncgzp@163.com(面试前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核对)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含简单力量测试与问答。
2、政治审核。
3、体检。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城管执法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外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专项工作补贴三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标准根据学历和岗位等级确定,绩效工资标准根据岗位类别确定。按学历分为两档,本科及以上(辅助执法类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执行1档工资标准1600元+绩效600元+专项工作补贴400元;放宽学历要求的执行2档工资标准1400元+绩效600元+专项工作补贴400元。外聘人员工作满2年,且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晋升一个岗位等级,每晋升一个岗位等级工资加100元,等级晋升有满2年和满4年两次晋升。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