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8-02-12 15:51:09

  2018年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引进人才公告


  为满足学院学科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质量,根据《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湖北艺术职业学院面向国内引进相关专业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民族声乐教师1名、人物形象设计教师1名。


  二、招聘原则及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人才的不可替代性。拟引进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民族声乐教师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致力于民族声乐相关工作,具有15年以上舞台表演经验;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比赛或作品获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比赛一等奖;


  5.年龄5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现场考核90分以上。


  (二)人物形象设计教师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致力于人物形象设计相关工作,具有10年以上舞台化妆工作经验;


  3.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 比赛或作品获国家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比赛一等奖;


  5. 年龄4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 现场考核90分以上。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考核


  1.考核时间:2018年3月9日。


  2.考核地点:湖北艺术职业学院虎泉校区精艺楼202教室


  3.考核方式:由自我介绍及提问、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考核结束后,按所占比例当场汇分,满分100分。


  (1)自我介绍及提问(占30%)


  详细表述自己学习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对每一阶段所取得的成绩作重点描述,同时阐明未来创研规划和设想,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专家就其自我介绍内容随机提问,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满分1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占70%)


  课堂试讲,应聘人员试讲内容由招聘学院确定,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满分50分);


  才艺展示,应聘人员根据岗位相关专业进行现场才艺展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满分50分)。


  (二)考核成绩公示


  现场考核成绩在省文化厅、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三)体检及考察


  安排符合条件的拟引进对象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由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文化厅、湖北艺术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省文化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文化厅(http://www.hbwh.gov.cn/)、湖北艺术职业学院(http://www.artschool.com.cn/)为本次招聘、招聘考核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564779(湖北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564086(湖北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择优考核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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