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河池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南丹县编制委员会《关于增核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的批复》等政策文件精神,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经中共南丹县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6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位
书记员6名。
二、公开招聘范围
广西区、市、县(区)、乡镇机关单位及所有应届历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为人公道正派,热爱检察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适合从事检察工作;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18-35周岁(1983年3月5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必须是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其他要求: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有原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
3.有体育特长或摄影特长的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3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达材料的报名方法(报名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3.报名地址:河池市南丹县城关镇滨河路12号,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联系电话:0778—7213248,联系人:廖科长。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7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双面手工填写。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及工作证的复印件。
(3)近期五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
(4)《公开招聘人员基本信息表》。
报考者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信息及证明资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保证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5.按另行通知持报名有关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适岗比选。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者,取消资格。
(四)资格复审、面谈。面谈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到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确定为面谈对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谈资格。
面谈采取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等。
(五)考察、体检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潜在能力、适岗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个别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身份、资格进行再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招聘资格,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公开招聘对象。
考察、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调动和任职。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南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集体研究后,并确定公开招聘对象,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任职合同每年一签,待遇2300元/月,提供五险待遇。
本公告由南丹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南丹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