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新源县委巡察办干部招聘公告

来源:新源县人民政府网 2018-02-13 09:22:11

  关于公开遴选新源县委巡察办干部的公告


  根据新源县委巡察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同意,新源县拟向州直范围内开展巡察办干部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州直八县三市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行政编制自愿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均可。


  二、遴选岗位


  新源县委巡察办干部(非领导职务)职位,共6名。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责任心强,作风朴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心力坚强,群众评价好。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热爱纪检监察事业,具备岗位需要的能力素质,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好的公文写作功底。


  (四)具备法律、财务、审计等特长的干部优先考虑;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及材料处理能力。


  (五)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参加工作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七)因违纪被给予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四、遴选形式


  (一)单位推荐。本县县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推荐1-3名。州直八县三市推荐名额不限。


  (二)个人自荐。州直八县三市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凡是符合以上关于身份、编制、年龄规定的干部,均可报名参加。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新源县党政协同网在全县范围内下发文件。在“新源零距离”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本县范围内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需经本人同意)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携带单位推荐表、个人自荐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8年2月19日前一并报县纪委监委组宣部115室。


  州直其他县市的报名人员推荐表、自荐表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以电子版的形式通过xyxjw-001@163.com邮箱报送。


  (三)报名时间:2018年2月12日-2月19日,共7天。


  (四)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组成的遴选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录对象。凡是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严肃追责。


  外县推荐或自荐人员,请于2月20日-22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县纪委监委组宣部115室进行资格审查。


  (五)能力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时间为2018年2月23日-25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前18名进入面试环节(入围时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28日,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人数不够的情况,及时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商定面试人数。


  (六)政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按成绩排序录取前6名作为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县纪委将会同县委组织、人事、公安、检察院、卫计委等部门对入围人员进行政审,经政审发现问题的将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从总成绩排名7名开始按顺序进行补录。


  (七)研究选用。根据总成绩和政审情况,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遴选干部人员名单。


  (八)办理手续。选调人选到遴选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有举报反映的,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处理。


  六、有关要求


  1、本县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此次遴选工作,全力做好推荐和自荐工作,在严格人选把关的同时,不得出现不允许、阻挠自荐等情况。


  2、州直县市及本县县直各部门在推荐人选以及自荐人员自荐时应充分考察干部日常工作表现,要充分听取推荐或自荐人员单位主要领导、中层或负责人的意见。少数民族同志应具备较强的双语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国语进行公文处理。


  3、州直县市纪委及本县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对推荐人选、自荐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和反分裂斗争纪律、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并提供书面审查意见。


  联系人:沙吾列 18999577995 霍君 18196990661


  点击下载>>>1-2.docx


  1:新源县巡察干部遴选推荐表


  2:新源县巡察干部遴选自荐表


  中共新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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