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潍坊昌邑市招聘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公告
2018年昌邑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聘简章
因昌邑市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部分镇街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承担村级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协检、畜产品安全协管、动物疫情测报、养殖场监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68人(附件1),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人,从昌邑市畜牧系统在职劳务协检人员中定向招聘3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且符合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协检、畜产品监管等工作要求。
(三)有正义感、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潍坊市生源或者具有潍坊市常住户口。
(五)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40 周岁以下(1978 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35 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在职村级动物防疫员或者具有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的,放宽至高中(中专)及相当学历,男性45周岁以下(1973 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40 周岁以下(1978 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须为昌邑市畜牧系统在职劳务协检人员,原则上男性45 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 (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且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练掌握日常业务知识,能胜任基层工作岗位。工作经历截至2018年1月,足年足月累计。
(七)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患有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3日至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二楼(北海路218号)。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提交毕业证等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背面书写姓名);报名登记表两份(附件2)。
在职村级动物防疫员或者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格式见附件3)。
通过初审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定向岗位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相应增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简章要求的应聘人员,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报考面向社会招聘岗位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只笔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该比例,则所有考生均进入面试),并向社会公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定向岗位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主要是对入围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以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应聘定向岗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工作经历长者优先)。
六、公示、聘用及相关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安排到昌邑市畜牧兽医管理局所属基层畜牧兽医管理站从事防疫安全协管工作,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工作岗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后,不再续聘。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164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基本工资1640元,绩效工资每月600元(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增长(调整)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会同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536-5590025,0536-722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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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昌邑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聘计划表
2、2018年昌邑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昌邑市畜牧兽医管理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