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艺术馆编外招聘1人公告

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2 09:02:49
  长兴县艺术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艺术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综合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大学本科毕业,书写工整,文字和写作基础好,具有一定文学编校和活动策划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及photoshop等图形处理软件,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年2月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积极,善于沟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⑵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填写表格,报名地点为长兴县文联办公室(雉城街道县前街老县委一楼),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提交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2.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面试对象。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写作题和社会工作知识题。笔试合格后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按40%计入考生总分。笔试成绩将在长兴文艺网上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届时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满8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按60%计入考生总分。面试时间、地点届时电话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存在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和数量。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进行递补后,仍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现象,视本次招聘无效。


  5.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本单位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文联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72-6022821


  编委监督电话:0572-625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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