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厦门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招聘11人公告
来源:厦门市总工会
2018-02-22 09:58:23
厦门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厦门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招聘公告
厦门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厦门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体系上为厦门市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厦门市总工会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维护以及工会新媒体宣传、《厦门工人》杂志刊发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人数
(一)总体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3.身体状况健康良好,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有工会及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具体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3月12日
三、报名方式
1.邮件报名:将个人报名表、个人简历【应聘综合文字岗位、宣传采编、摄影摄像岗位须附相关作品(限三篇)等材料】发送至邮件3602308168@qq.com。
2.现场报名:工作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个人报名表、个人简历【应聘综合文字岗位、宣传采编、摄影摄像岗位须附相关作品(限三篇)等材料】,直接到体育路95号市总工会409室报名。
四、招聘程序
1.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考试(笔试、实操)、面试、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考核:采取专业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其中,无需实操测试的岗位,专业考试成绩即为笔试成绩;需实操测试的岗位,专业考试成绩为笔试(占50%)与实操成绩(占50%)之和。综合文字岗位、宣传采编、摄影摄像、网络运维工程师和程序设计与开发工程师岗位需进行实操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确定参加实操测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操)。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实操、面试时间及相关考试事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作放弃。
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知识水平,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能进入实操和面试。
实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的实际专业操作水平,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操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评委组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不能录用。
3.成绩:无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有专业测试的,笔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成绩分别乘以30%、3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各考核科目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并在测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于厦门市总工会官网进行公示。
4.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总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的,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要求的各项考核项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每个岗位仅可递补一次)。是否需要递补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单位同意后报市总组织部备案。
5.录用:拟聘用人员在厦门市总工会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录用后与厦门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厦门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相关待遇参照中心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休息、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本公告由厦门市职工对外交流中心(厦门市总工会全媒体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2-2661025。监督举报电话:0592-2661058。
附件下载: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