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121人公告

来源:浏阳人社网 2018-02-22 14:05:17

  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简章


  为贯彻落实《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浏阳市“专业英才千人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浏办发〔2017〕22号)、《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浏办发〔2017〕23号)精神,为浏阳经济社会发展纳才引智,建设区域性人才高地,根据浏阳市“专业英才千人计划”三年行动计划,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12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株树桥水库管理局、自来水公司、浏阳日报社等单位列入差额或自收自支编制人员经认定属于“专业英才”的,允许按照全额事业单位专业人才进行流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学历要求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35岁以下是指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45岁以下是指197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专业设定参照《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专业分类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5.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7.浏阳市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计划


  招聘紧缺型专业人才121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岗位一览表》。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六、招聘方式


  按对应招聘岗位录取,如总成绩出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人选。


  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根据专业对等原则,采取个人与单位双向选择或组织安排的方式确定单位。


  本次招聘报名时分别在北京、上海、杭州、武汉、长沙设立宣讲点,考生可至上述五处参加宣讲会并现场报名,了解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公告。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网站: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相片(相片格式为.jpg格式,5KB<相片大小<30KB,未上传相片不能进行资格审查)。


  3.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21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12日10∶00至3月21日12∶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3月28日10∶00至4月1日8∶30。


  4.资格初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详情见《浏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型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7.注意事项: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八、笔试


  1.笔试定于4月1日进行,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考点详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博士研究生岗位考生免笔试。


  2.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博士研究生岗位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复审在浏阳进行,时间安排在考核前一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至浏阳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应提前与组考单位联系。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所有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5.资格复审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成绩为80分,考核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4.考核将于资格复审后的第二天进行,考核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5.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十一、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博士研究生岗位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二、体检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于考核后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四、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


  十五、有关规定


  1.录取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六、其他事项


  1、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减半继续享受。


  2.招考部门为从外地(浏阳市外)来(回)浏阳参加笔试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笔试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或高校所在城市出发至长沙的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市区到浏阳往返报销100元),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食宿费按200元包干报销。


  3.招考部门将为从外地(浏阳市外)来(回)浏阳参加考核的考生报销往返路费,来程仅限在考核前三天内,持有包含本人信息从户籍城市、工作城市或高校所在城市出发至长沙的汽车、火车硬座或硬卧、高铁二等座或飞机票据实报销(飞机票最高按高铁二等座价格报销,低于按实,长沙市区到浏阳往返报销100元),返程按来程费用报销,并为有食宿需求的考生统一安排食宿。


  4.招考单位在考核前一天组织考生到我市经开区、高新区、永安镇华山屋场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5.本简章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55275 83679720(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3649110(浏阳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1、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计划一览表


  2、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Ⅱ(教育系统)岗位计划一览表


  3、机关事业单位专业英才Ⅲ(卫计系统)岗位计划一览表


  4、企业专业英才岗位计划一览表(经开区)


  5、企业专业英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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