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4人公告(编外)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服从组织,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性格热情、开朗,耐心细致,形象气质佳,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2018年2月22日前取得余杭区户籍。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6、杭州市余杭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岗位2,面向持有余杭区有效期内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在册人员招考。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招聘名额计入该单位岗位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星期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7楼703室(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460号)。
3、联系人:方老师,联系电话:86227894。
4、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还应携带余杭区有效期内的各类困难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照1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3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为综合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组成(含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余杭区政府官方网站和“余杭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上公布面试入围情况,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报考比例不足1:4、不低于1:2的,直接参加面试;如报考比例低于1:2的,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党委研究视具体情况而定,另外杭州市余杭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岗位2 面向全区困难家庭人员招聘1名自聘人员,如该岗位无人报名,则招聘名额计入该单位岗位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前两天出具放弃参加面试声明,并由招考单位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4、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视为总成绩,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5、体检、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依次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通知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照择优原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同时,就总成绩合格但未录取的考生将建立备选人才库,如一年内上述单位出现编外人员岗位空缺情况的,在备选人才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
6、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经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党委审核,报杭州市余杭区编委办批准后(自聘人员以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党委会审核批准后为准),确立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为编外用工性质的,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余杭区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被聘用人员为单位自聘人员性质的,按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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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