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招聘专职安监员2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2018-02-24 14:27:27
东沙街关于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的公告
为健全和完善我街安监队伍建设,经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安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一)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七)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八)具有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建筑施工、职业卫生、危化品等专业技术的优先聘用。
(九)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在本辖区街道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持有《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员证》的,条件可放宽。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自处理之日起5年内;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713室,联系人:冯丽敏,联系电话: 81496046。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填写《荔湾区东沙街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需复印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5. 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方可进行面试;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数额或延长报名时间直至符合要求。
四、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五、考察面谈
1.组织形式: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面谈、互动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
六、综合成绩
面试、考察按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考察成绩的30%计算。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中,综合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七、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确定聘用人选
1.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后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九、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专职安监员每年薪酬6万元(含五险一金),并根据专职安监员的工作表现、所任职务等因素,按照专职安监员薪酬的具体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社保津贴。专职安监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专职安监员取得行政执法证的,每月分别增加220元的补贴。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46;监督电话:8149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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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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