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39人方案(一)
2018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一)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建于1937年,现为我省目前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专业技术人才高度密集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2005年医院成建制接收福建炼化公司职工医院,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闽南分院。2011年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和挂靠其内的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成建制整合并入我院,成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皮肤病性病分院。2014年成立福建医大附一康复医院和“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机构——护养中心。2016年闽南分院更名为闽南医院,并再开省属医院与县区级政府联合办医先河,整合闽南分院、泉港区医院和晋安区医院,建立融合型“医联体”。我院核定床位2800张,全院职工正为把医院建造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医疗、教学、科研中心而努力奋斗。为适应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9名。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首次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2月?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或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且本科学制为全日制四年及以上。非2018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2018届毕业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非2018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2018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参加规培人员须符合闽卫科教函[2012]404号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http://www.fjmu.edu.cn)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有效,直至相应的岗位落实聘用为止,我院官网会根据录用情况适时更新岗位信息。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前,登录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上招聘主页(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相应招聘方案) 注册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相应岗位并网络提交相应报名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岗位。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我院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及网络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请按我院官网考试通知提示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考核。
五、考试
1.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请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并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岗位名称);
(2)自荐信;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并打印有二维验证码的备案表);2018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现学历证明材料的,请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毕业院校研究生院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提供,且专业方向内容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5)有工作经历者请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院人力资源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6)身份证复印件;
(7)以上证书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核查。
3.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应按时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不能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聘用人选。
4.面试考核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http://www.fyyy.com)“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个人。
六、聘用
拟聘人选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网站和福建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核准有关手续,医院与拟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茶中路2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诊12楼人力资源处
邮编:350005
电话:(0591)87981022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及福建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1068(医院监督电话);0591-22862537(医大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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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