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招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从化区政府门户网站 2018-02-26 11:10:28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我园区管委会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单位编制人员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简介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设立于2002年11月,为从化区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全面履行园区各项管理职能。明珠工业园是从化区最大的产业发展平台,控规覆盖面积37.59平方公里,先后获得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州市先进制造业工业集聚发展示范平台等。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区委、区政府决议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区内各项优惠政策,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负责对辖区内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推荐投资项目,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审定后实施。(三)负责组织编制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上报批准后由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四)负责落实本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负责园区建设项目准备、设计、报建和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配合建管部门对在建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资金预结算管理和和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按职责范围管理和运营辖区的国有资产。(五)负责园区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科技项目的引进工作。(六)负责辖区内的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七)按照职责范围做好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等管理工作。(八)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九)负责做好辖区内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残联等工作。(十)承担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条件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二)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8年3月14日为界,如年龄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2年3月14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8年3月14日。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以毕业后参加工作,单位所缴纳的社保记录及签订劳动合同为准;应聘人员原为未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国有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2日9时至2018年3月14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初审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3月21日9时起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如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并予以网上公告。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与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具体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conghua.gov.cn/qrsj/index.shtml)公布,请考生自行登陆上述网站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conghua.gov.cn/qrsj/index.shtml)公布,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conghua.gov.cn/qrsj/index.shtml)公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5.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6.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不能按招聘职位条件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和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递补人选。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从化区政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栏目(http://www.conghua.gov.cn/qrsj/index.s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的或接到通知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办理好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可在报考相应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认递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从化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同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协议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该协议。
 
  (三)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聘用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和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联系方式:政策咨询电话:020-876671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监督投诉电话:020-87866880。
 
  本公告由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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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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