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株洲茶陵县农业局招聘公告

来源:茶陵县农业局 2018-02-26 14:04:28

  2018年湖南株洲茶陵县农业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临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4. 有较好的写作、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较熟练地操作计算机、电子终端等日常办公软件;


  5.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6.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人员;曾经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要求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 报名地点:茶陵县农业局四楼人事教育股。(炎帝南路县政府斜对面)


  3. 报名方式(现场):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或其它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茶陵县农业局拟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 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试


  1.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 笔试内容包括农业相关知识、写作等;面试进行电脑实际操作(主要进行电脑文字编辑),同时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笔试结束后,面试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茶陵县农业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1. 聘用人员不列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3. 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茶陵县农业局临聘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 不提供住宿、交通等生活条件。


  八、招聘咨询电话


  茶陵县农业局人事教育股:0731-22743009


  本公告由茶陵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茶陵县农业局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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