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绍兴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招聘2人公告

来源: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2-26 14:15:44
  岭南乡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岭南乡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具体招聘细则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工作人员2名。


  2、岗位待遇: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8日—2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方式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请持《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


  报名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凤山路147号(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1号楼1楼大厅。


  报名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2120312。


  咨询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82915056。


  五、招考录用形式


  1、考试形式:采取面试形式,根据面试结果择优聘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2、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招录期间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职工体检套餐标准有关规定。


  3、考察或信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息调查。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不合格致使选聘人达不到选聘要求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4、聘用:经考察或信息调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报酬待遇按每月2000元标准发放。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时间为一年一聘。录用人员为劳务派遣工,与绍兴市上虞大众劳动事务代理(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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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乡人民政府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


  上虞区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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