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记者招聘2人公告
《金华公安》报是金华市公安局机关报,由市公安局宣传处主办,每周三与《浙中新报》同步公开发行。同时,市公安局宣传处依托该报,引进“互联网+”思维,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开发运行“微博、微信、客户端”“两微一端”,积极打造互联网宣传平台,及时传播金华公安好声音、正能量。金华公安宣传团队,近年来已成为培养文职人员和公务员的摇篮和孵化器,现因岗位空缺,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记者,男女不限,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后决定留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新闻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专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有实践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文字功底扎实,懂电脑,会拍照,有驾照。
5.在市级以上纸媒发表过通讯员稿件5篇以上,或单独记者稿件3篇以上者优先;有相应奖项获得者优先。
二、报考程序
1.请于3月10日前填报《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到5978345@qq.com和2236372801@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79-82512272。根据提供资料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参加面试。面试时携带应聘资料:身份证、个人简介、学历证明、作品复印件等材料,到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参加面试。
3.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录用。
三、聘用及待遇
1.应聘人员接到正式聘用通知后,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聘期2个月)。
2.聘用后,按记者采编岗位落实待遇,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3.联系人:吴警官 8251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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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