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人民法院招聘编外用工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在本县范围内招聘编外用工6名,主要从事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20-35周岁(1982年2月26日-1998年2月26日期间出生),缙云户籍,男女不限,法学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能熟练操作电脑和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录入功底。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缙云县人民法院政治处(30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3315012。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电脑操作(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电脑操作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时间:2018年3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地点:缙云县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
3、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2名参加面试。
4、择优录用。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体检、政审,择优录用。
三、其他事项
录用后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我院工作。待遇参照本院合同工,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缙云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3315012
举报受理单位:县纪委派驻法院纪检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5150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