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保亭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来源:天涯人力 2018-02-26 15:23:40

  2018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30人)


  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工作发展的需要,现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由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派遣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留置陪护机构工作。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为保亭县公安局辅警工作人员。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县纪委、县人社局监督指导,委托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组织实施,由保亭县公安局政工室和警务保障室负责协调落实,及相关部门配合。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30人(其中:男性辅警24人,女性辅警:6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招聘的30名辅警人员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县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


  四、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必须服从保亭县公安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优先考虑退伍军人,主要条件如下:


  (1)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荣立过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过军事院校培训,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者可优先考虑,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净身高要求女性155cm(含)以上,男性165cm(含)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同等条件下,保亭县公安局在职协勤人员优先录用;


  (6)同等条件下,报考者居住地在保亭县的优先考虑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有吸毒、赌博、酗酒、寻衅滋事等不良记录或行为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薪酬待遇


  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部分)。


  六、用工形式


  录用人员将与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被派遣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由保亭县公安局安排工作岗位。


  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十个工作日) 2018年2月26 日至3月9日8:30-11:30 15:00-17:00(休息日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2. 报名地点:保亭县民族风情街7幢1层7-B127-2号商铺天涯人力保亭分公司


  3.聘者本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① 个人简历一份


  ② 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3张


  ③ 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④ 《应聘登记表》(附件)


  (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应聘者需对所提供的信息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应聘资格)


  4.咨询电话:0898-83603586


  八、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是年龄、户口、文化程度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笔试。按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或延长报名期限。


  九、考核办法


  1.考核方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笔试,按照笔试分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体能测试,如出现同分情况将按照招聘报考条件优先项目进行选择,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率计算综合成绩。最后按照应聘者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如出现同分情况将按照招聘报考条件优先项目进行选择。


  3、考试时间地点待另行通知。


  十、体检


  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顺序低按1:1的比例确定30名拟聘用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身高要求女性155cm(含)以上,男性165cm(含)以上,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


  十一、政审


  在经过以上各个环节的招聘筛选后,由保亭县公安局、县纪委及劳务派遣公司具体负责对拟聘用的入围人员进行政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二、公示


  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辅警人员名单,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三、安排工作岗位


  由保亭县公安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十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参加报名。


  (四)详细事项请登陆待君网(www.daijun.com)查询。


  附件:《应聘登记表》


  海南天涯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保亭分公司


  2017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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