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监管员招聘24人公告

来源:区人社局 2018-02-27 13:30:13
  2018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生产监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碑林区各街道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经碑林区人民政府同意,委托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全生产监管员24名,主要负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汇总、上报安全生产信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3.年龄30周岁以下,有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安全工程、法律、中文、计算机、公共管理等专业优先。
 
  5.能熟练应用各类办公软件和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宣传平台。
 
  6.退伍士兵、中共党员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3月9日
 
  报名邮箱:2464508685@qq.com
 
  咨询电话:029-83658363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应聘者需填写《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监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携带亲笔签名的《西安市碑林区安全监管人员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聘用与薪酬
 
  本次招聘的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西安和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碑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试用期2450元/月;转正后30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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