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安阳林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来源:红旗渠网
2018-02-27 14:35:42
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林州市新闻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市检察院19名、市新闻中心3名。资格条件详见《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应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省“5111”工程和“369”特招特岗选拔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等;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红旗渠网、红旗渠报等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招考期间,所有招考公开信息一律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提供信息和材料应准确无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林州市党员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4、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三份。表格可从林州市红旗渠网下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报考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报考林州市新闻中心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
(四)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满分各100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写作能力测试
报考林州市新闻中心岗位的人员需进行写作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写作能力测试人选。测试内容为新闻类写作,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测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报考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报考林州市新闻中心岗位的考生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满分100分,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度。
因面试缺考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视为不合格。
4、成绩计算
报考检察院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新闻中心岗位考试总成绩=写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六)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市红旗渠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有工作经历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市检察院:0372-6898129
市新闻中心:0372-6282696
市委组织部:0372-6166331
附件:1-3下载
1、《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中共林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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