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三门峡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75人公告
来源: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2-28 08:20:02
关于三门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三门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三人社事业〔2012〕18号)的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市工商联等19部门下属46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三门峡市工商联等19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附件1)、《三门峡市卫计委等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明细表》(附件2)。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有年龄、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12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2月27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及其他新闻媒体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3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smxsrlzysc.com)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报考资格审查。在2日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9日9:00至3月14日17:30期间登录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smxsrlzysc.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3月8日9:00至3月1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8年3月12日17:30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申请。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8年3月15日12: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使用银联卡网上缴纳考务费,银行需在后台进行结算,结算后自动上传到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会显示报考人员已缴费。结算和上传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导致部分报考人员在缴费后立即查询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结算和上传时间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人员耐心等待并及时查询缴费状态。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8年3月15日12:00前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配楼409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7日9:00至3月31日14:00期间,登陆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smx.hrss.gov.cn)或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站(www.smxsrlzysc.com),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7.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市工商联等18部门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及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核销该岗位;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结束后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核销岗位信息3月16日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属于核销岗位的报考者可在3月19日至3月20日工作时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具有三门峡市户籍:①大学生退役士兵;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③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参加三门峡市: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②“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加分类别。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19日至3月20日工作时间到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01房间)进行加分资格确认。加分资格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①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技术咨询电话:三门峡市人事考试中心0398-297682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笔试分两科进行,每科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
报考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S开头)的考试科目为:
①《公共基础知识》
②《职业能力测试》
报考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X或Z开头)的考试科目为:
①《公共基础知识》
②《卫生专业基础知识》:西医类(岗位代码X开头)内容包括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卫生法规等相关知识;中医类(岗位代码Z开头)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卫生法规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试》或《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4)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加分
或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由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现场确认资格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察阶段必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③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分布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除加权系数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外,其余计算过程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因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且形不成竞争性的岗位,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在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或《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职业能力测试》或《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应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报考岗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三门峡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8-8523226。
六、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确定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asmx.hrss.gov.cn)作为招聘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报名资格和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976825
市工商业联合会:2518899
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856677
市财政局:2608822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937631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939280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819516
市国土资源局:8527377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811637
市交通运输局:2817015
市科技局:2513717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982660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976510
市民政局:2182022
市农业畜牧局:2806278
市商务局:2951821
市统计局:2939696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775656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922602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84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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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卫计委等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明细表.xls
三门峡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类别说明.docx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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