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第一次)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2-28 08:27:15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局级事业单位),立足广州、研究广州、服务广州。请登录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net)了解详情。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1、招聘人员类型分为2018年毕业生、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
2018年毕业生是指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18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2、招聘专业代码按照附件2中《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2018年2月28日。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8、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15日9:00至3月21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及参加考试。
(3)博士研究生或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后需邮寄以下资料: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复印件;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若干;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复印件。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2室人事处,邮政编码:510410。邮寄截止日:2018年3月2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报名职位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审核,不再人工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职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3月28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请留意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www.gzass.net)的公告。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考试范围:本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与从事应用课题研究相关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研究设计、各类推理能力和数字资料运用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等。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笔试时间暂定3月31日,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根据有关规定,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4、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的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不参加笔试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计入该比例。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3、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分为文稿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四)综合成绩
需笔试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70%。
免笔试的考生综合成绩=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持有广东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1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342。
点击下载>>>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2月27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