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招聘公告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按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精神,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男性,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本支队工作任务;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得应聘:
(一)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在原工作单位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被原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四) 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室(桂林市骖鸾路23号2楼228,联系电话:0773-3196210);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前来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和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三)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确定拟聘人选及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拟聘考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优先条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有车辆和船艇驾驶证、有执法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工资待遇:
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2268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五险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附:2018年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综合执法支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