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来源: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02-28 16:21:44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是代表省卫生计生委在全省行使卫生计生监督职责的专职卫生计生执法机构,成立于2001年8月21日,原名河北省卫生监督所,2003年11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2014年1月经省编办批准更名为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主要职责是:承办法定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办或承担全省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综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活动。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0年2月28日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受理。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8:30时—8日17:30时。报名地点: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具体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28号。
(2)传真、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3日8:30时--8日17:30时。
传真:0311-85989217,电子邮箱:hbwslw@163.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www.hebeijd.com)发布,并在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告栏张贴。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公告栏张贴和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www.hebeijd.com)、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网站(www.hebeijd.com)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89550(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2018年2月28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