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编外人员2人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收容监护孤、残、弃婴(幼)儿童,负责全区儿童福利的具体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服从组织,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性格热情、开朗,耐心细致,具备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3、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570号。
3、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9189886。
4、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参加,并递交《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随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如低保家庭或城乡困难家庭人员还须提供有效期内低保证或城乡困难家庭证原件和复印件;省外户籍人员须取得杭州市余杭区居住登记1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治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意见。报名材料如有虚假,取消报考资格。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余杭区运河街道东湖北路570号)。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前两天出具放弃面试参加声明,并由招考单位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成绩计算:面试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持有有效期内低保证或城乡困难家庭证的人员,总成绩加5分。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学历、工作经历高的排名在前。体检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正式聘用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一年内有效)。同时,就成绩合格但未录取的考生建立备选人才库,如一年内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出现编外人员岗位空缺情况的,在备选人才库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缺。
5、公示、聘用:公示无异议,经余杭区民政局党委审核,报余杭区编委办批准后,确立劳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
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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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社会福利中心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