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自贡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3人公告

来源:自贡人事考试网 2018-03-01 10:27:26
自贡市公安局关于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贡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53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贡常住人口或取得《自贡居住证》的市外人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肢体功能障碍、无色觉异常、无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35周岁(1983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且为中共党员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40—17:00。
 
  2.报名地点:自贡市公安局主楼610会议室(高新区汇川路433号),联系电话:0813—4702035,联系人:钟晓洁。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如实填写《2018年自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准备2张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退役士兵且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在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实施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同时,对主要家庭成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七) 公示
 
  对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
 
  四、签订劳动合同
 
  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2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五、待遇
 
  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绩效工资+补贴。
 
  六、其他
 
  (一)本公告由自贡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自贡市公安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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