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市园林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1 10:55:35

  2018年衡阳市园林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衡阳市园林局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园林绿化、市城区景点的维护管理工作。下辖衡阳市岳屏公园、衡阳市回雁峰景区、衡阳市南郊公园、衡阳市动物园、衡阳市石鼓书院、衡阳市广场管理所、衡阳市园林技术推广所、衡阳市南湖公园共8个差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衡阳市园林局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组织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10名。其中全额事业编:衡阳市园林局2名;差额事业编8名:衡阳市岳屏公园1名、衡阳市回雁峰景区1名、衡阳市动物园1名、衡阳市南郊公园1名、衡阳市石鼓书院1名、衡阳市广场管理所1名、衡阳市园林技术推广所1名、衡阳市南湖公园1名(各事业单位情况简介详见附件1)。


  (二)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2);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方符合应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方式为:30岁是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6、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日报、衡阳晚报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人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报名时间:2018年 3月5 日至2018年 3月11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图书室(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6号)


  联系电话:0734-8809305,0734—2480051


  联系人:颜路平、江鹿


  2、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3、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视作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①笔试总分100分,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各占笔试成绩的50%。


  ②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2、面试


  ①按照招聘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②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总分100分。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与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聘用时报考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必须由报考者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次招聘由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734—8866630


  市纪委驻市安监局纪检组:      0734—8869067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4—2896692


  附件1:衡阳市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附件2:衡阳市园林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表


  附件3:衡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1:


  衡阳市园林局下属事业单位情况简介


  衡阳市园林局原为衡阳市园林管理处,成立于1976年。2012年9月经市编委批准,更名为衡阳市园林局。2014年5月,又经市编委批准,为衡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衡阳市园林局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公园路8号(市岳屏公园内),环境幽雅,景色秀美。主要负责城区绿化设计、工程建设和园林考核督查;各公园、景区、广场绿地日常管护;动物科普、园林科研推广;苗木花卉引种培植;城区道路节日摆花。


  衡阳市岳屏公园:负责岳屏公园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营及协助宣传抗战文化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回雁峰景区:负责回雁峰景区的建设、维护、管理、旅游经营服务及协助宣传船山文化、大雁文化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南郊公园:负责南郊公园的建设、维护、管理及花卉生产经营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动物园:负责野生动物饲养、驯化、繁殖、保护、科普、科研及动物园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营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石鼓书院:负责石鼓书院的建设、维护、管理、旅游经营服务及协助宣传湖湘文化、书院文化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广场管理所:负责市园林局局管广场绿化、美化、净化和设施,秩序管理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园林技术推广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拟订、工程设计、科技开发、成果引进推广及行业协会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衡阳市南湖公园:负责南湖公园的绿化管养、景点改造、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管理、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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