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定安县统计局招聘公告
2018年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关于招聘定安县统计局统计调查员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根据统计调查业务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岗位:定安县统计局统计调查员1名。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主要职责:负责完成总队布置的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以及用人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统计调查事业,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当地城乡情况,能经常下乡、走访调查户、农贸市场、超市、企业等。
(二)大学本科学历,专业不限,熟悉经济或统计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处理能力、写作功底和统计经济方面的知识。
(三)会讲普通话和当地方言,能适应各种统计调查工作环境,食宿自理。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五)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
(七)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18年3月20日下午15: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定安县政府大楼定安县统计局。联系人:王千能,联系电话:63823976。
(三)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粘贴彩色免冠1寸照片。可下载用A4纸打印。
2.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通过直接上门递交或委托他人代交的方式,提供个人简介(或报名表)一份、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需委托他人的情况,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交还本人,复印件作报名用恕不退还)。
3.应聘者认为对应聘岗位有帮助的其它材料。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
(三)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用。
(五)体检:由用工单位参照公务员体检要求办理。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月工资执行我单位在全省各市县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叶吉辰,联系电话:65328778。
附件: 《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