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贵州石阡县坪地场乡人民政府公益岗位招聘公告
2018年贵州石阡县坪地场乡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2018年度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为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安元周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昌周乡组织委员
甘东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杨杰乡人社中心主任
黄洁乡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人社中心办公室,李昌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杨杰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坪地场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18 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6、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的下列条件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被行政处罚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不良行为的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中有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坪地场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七、待遇
所聘用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待遇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一)岗位工资:就业局每月拨付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60%,我单位负责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40%以上。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坪地场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