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招聘2人公告
来源:安康市人民政府
2018-03-02 15:22:53
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市政府提出的“百名硕博进安康”战略,经安康市人社局核准,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安康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 (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须是国家承认,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以国家教育部行政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即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renzheng.cscse.edu.cn/网站验证;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定协议、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k.gov.cn/Default.html、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http://lfw.ank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办科(市政府院内后楼401),联系电话:0915-3206885。
3.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毕业生自荐书等相关材料,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寸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另行发布。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统一组织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体检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对因考察不合格、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会同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5-3206885
监督电话:0915-3212252
安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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