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迈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 2018-03-02 16:13:45

  2018年澄迈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20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和对象


  (一)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澄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澄迈各项事业发展作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见《职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1983年3月12日至1998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见《职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应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职位表》招聘职位有做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3月12日;


  9、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10、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由省级以上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做出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理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属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工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澄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并根据招聘专业和资格条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18年3月12日上午9:00起至3月15日下午16:00止。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职位要求的专业以《专业(学科)参考目录(试行)》(附件2,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职位。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澄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职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于3月15日下午16:00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及时重报,如不在3月15日下午16:00前进行信息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3月15日下午16:00后),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3月19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3月19日中午12:00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3月19日中午12:00后),随时积极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职位实际需要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职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职位的职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准予毕业的证明);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定向职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8.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上述1—5项材料必须提供,6—9项材料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具有高职称者优先;3、高学历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2018年澄迈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选择方式。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可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体检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澄迈县监察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二)聘用。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正式聘用,原则上在我县工作时间未满 5 年(含试用期)的不得申请调离我县。考核不合格者,不予以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变更、违约责任等其它事项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


  (三)受聘人员待遇。受聘人员纳入澄迈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享受与澄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服务于澄迈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既可报考定向招聘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但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二)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澄迈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五)咨询电话:0898-67616155 0898-67615385


  传 真:0898-67615099


  八、纪律监督


  (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举报电话:


  澄迈县监察委员会举报电话:0898-67626743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898-67615385


  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址:澄迈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四横路(澄迈县公安局东侧约500米)


  附件: 1.2018年澄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专业(学科)参考目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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