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河源市东源县招聘森林消防员50人公告
来源: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03-05 11:22:24
东源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当前森林防火形势,更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招聘专业森林消防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原则
(一)招聘人数:50名。
(二)招聘原则: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测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人员的性质与待遇:所招聘的人员为东源县森林消防大队签聘的合同制人员,实行单位与之合同化(动态)管理,不列入县编制内在职人员管理范围。被招聘签约的人员月工资为2500元,其他待遇按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在聘期间,由县林业局缴交当年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承担34%、单位应承担6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东源县城、源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宿人员,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森林防火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服从指挥,团结同志,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1988年1月31日至1996年1月31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到20周岁至35周岁(1983年1月31日至1998年1月31日)。
3.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近视,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疾病。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或持有B牌驾照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东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16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
(1)报考者到县防火办领取《报名表》,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县防火办。
(2)报考者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至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请报名者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县防火办报名,报名地址: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东源县城建设一路县林业局二楼)
咨询电话:8832119,联系人:周德粦;黄碧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林业局防火办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此次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3公里越野跑、仰卧起坐、俯卧撑、5公里负重登山。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招聘人数的1∶1.5确定面试对象,体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1.5的,按体能测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能测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
(四)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招录公务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聘用
1.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后,由县森林消防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二年一签。每年年底,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对所有招聘的消防队员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合格的再进行续聘,考核不合格的队员予以淘汰、辞退。缺额人员由县防火办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队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四、本《公告》由东源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林业局
2018年3月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