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六安霍山县总工会等单位招聘19人公告

来源:霍山县人民政府 2018-03-05 15:47:28
  霍山县总工会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领导同意,霍山县总工会、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水务局、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9人(具体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办法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


  报名地点:霍山县人社局7楼716室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同底证件照片二寸3张(其中报考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提供5张),填写《霍山县总工会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可网上下载)。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各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3月16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仅限于报考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60%+面试成绩*40%。


  3、体能测试(仅限于报考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笔试后进行体能测试,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步,标准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执行,体能测试由霍山县公安局、霍山县水务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50%+体能测试成绩*50%。不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的对象。其中报考县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按合成总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报考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按合成总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报考县矿产公司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按笔试客观题得分高低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参照《安徽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3、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按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者,视同放弃入围资格。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1、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待遇及管理:根据皖工办发(2017)47号《关于做好第四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提标扩面工作的通知》和皖工发(2017)62号《安徽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其劳动报酬标准(含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省总工会按照18000元/年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县总工会配套18000元/年。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一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辅警和水政协管员岗位待遇及管理: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工资不低于20000元/年(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购买“五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县矿产公司岗位待遇及管理: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薪酬约3000—4000元/月。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本次招聘工作由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有关招聘条件解释权归招聘单位。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此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4-5027576、县公安局0564-5233760 县水务局0564-5027472、县总工会0564-5031857、


  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564-5029958


  监督电话:县纪委0564-5022427


  附件1 :霍山县总工会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职位一览表


  附件2 :霍山县总工会等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报名资格审查表


  霍山县总工会


  霍山县公安局


  霍山县水务局


  霍山县人社局


  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