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考核招聘公告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3月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有关规定,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上发布,下同)。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是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地质环境、地下水与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保护及其相关理论技术研究、规程规范制定以及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抢险调查、应急处置技术指导、督导检查、宣传培训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公益性、基础性工作;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调研、勘查设计成果评审、终验申报材料的技术核查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名额
考核招聘人员4名,具体岗位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有效比例不低于3∶1。考核招聘除体检环节以外的其他环节,产生的名额空缺均不递补。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内,招聘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相关岗位条件、年龄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年龄要求: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报名时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委培、定向毕业生,不属我站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基本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一《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或学位”、“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
(一)报名须知。
1、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我站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报名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站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国土资源厅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材料
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
2、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不接受纸质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所有材料以电子档(一个文档,不压缩)发送到指定邮箱,电子文档名称格式:姓名-专业。
2、邮箱:lxyyxlw2007@126.com
3、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9日17:00。
四、资格审查
1、初审: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初审报名材料,时间:2018年3月12日-15日,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通知到个人。
2、面试资格审查
在2018年3月2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开展面试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职称证、获奖证书、参与完成项目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与完成的项目材料由报名者本人选择一项提供复印件。
(4)报名者本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4、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进行,面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2018年3月30日前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5、面试资格审查相关说明。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因缺少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自动放弃等情况,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
1、因面试资格审查或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2018年3月30日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告。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无指定参考资料。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自动弃权者,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用工关系的书面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站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凭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28-83229722
监督电话:
028-83228586(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028-8703616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考核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2018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