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楚雄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6 09:13:03
  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禄丰县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经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面向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卫生紧缺人才1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名,中医学专业1名,口腔医学专业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一)招聘岗位
 
  2018年禄丰县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人才10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7名,中医学专业1名,口腔医学专业1名,医学影像学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二本以上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除外),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取得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全日制博士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万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禄丰县卫计局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同等条件下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招聘。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6日16:00止。
 
  2.报名地点:3月14日前,考生可到禄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3月16日当天16:00前到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医药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会场报名。
 
  3.报名要求:考生按照岗位要求持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毕业生携带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本人简历)、身份证、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交报名点)、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等到报名地点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重复应聘。资格审查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同时进行。
 
  报名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禄丰县人民医院:莫蓉秋、周晓萍 0878—6043590
 
  (二)考试考核(面试)
 
  考试考核(面试)时间:2017年3月16日(9:00—16:30)。
 
  考试考核(面试)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社会考生按照考试考核时间准时到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考试地点参加考核。
 
  考核(面试)方式:采用面试结合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考试考核(面试)成绩于考核工作全面结束当天在考核地点公示,后期在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禄丰县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由县卫计局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聘用考察时复核其资格条件,其中2018年度毕业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的不能按时提供毕业证或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拟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于8月底前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县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体检、考察或考生原因造成缺额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核及考察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合同期内,因考生原因未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请应聘人员确保填写联系方式有效,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考试、体检等事项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报考人员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联系电话:0878-3389685(楚雄州人社局)
 
  0878-4127878(禄丰县人社局)
 
  0878-4122696(禄丰县卫计局)
 
  附件:禄丰县卫计局2018年公开招聘卫计系统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禄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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