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公告
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雨花环卫业务,优化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2名;人事专干2名;环卫专用车辆维修工1名;环卫水车夜班驾驶员若干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体要求。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雨花政务网、人才网、雨花环卫公众号、微博等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3、4),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张,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仅应聘文秘人员岗位的)。《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地点:雨花区曲塘路70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三楼(307室)人事科。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85567075;85683022
(四)资格审查:环卫局人事科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相关资历按2017年12月31日止计算。
四、考试程序
1、考试。文秘和人事专干岗位分笔试和面试。其它岗位采取面试及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电话通知)
2、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到雨花区环卫局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3、政审。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学校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试用。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要求为1-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5、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文秘人员工资不低于3800元/月;人事专干工资不低于2600元/月;环卫专用车辆维修工不低于4000元/月;环卫水车夜班驾驶员不低于4000元/月。
五、其他事项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
2、聘用工作人员要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1-3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三日内,办完相关
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5、未尽事宜解释权属雨花区环卫局人事科。
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doc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