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十字会招聘公告
2018年防城港市港口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港口区红十字会决定面向社会聘用办公室文员(兼财务报账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的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责任心强,协调能力强,熟悉办公室业务并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过办公室工作者优先。对于工作经验丰富或能力、素质较为突出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公民。
2、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乱纪行为及不良纪录。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安心应聘工作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能够自主在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区范围内解决住宿问题;具有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 3月 5日至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报名。
3、报名地点:港口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沙万路16号右栋302号)
4.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770-2824092,电子邮箱:gkqhh@163.com)
5、报名要求:
(1)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交个人简历,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任职文件等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通过信函、传真报名的,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最迟可于面试前1小时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港口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审验。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 3月20日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等待通知面试。
三、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8年 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 港口区红十字会办公室
四、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
1、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合同期为1年一签。
2、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参照国家及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等五险;聘用期满前两个月,聘期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同意,可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港口区红十字会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3、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600元(含个人保险)。
防城港市港口区红十字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