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余杭区崇贤街道招聘巡防队员8人公告

来源:余杭区人民政府网 2018-03-07 08:41:01
  崇贤街道公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巡防男性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


  二、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领导;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杭州市区户籍均可,杭州市外、浙江省内户籍人员需在杭州市区连续暂住一年以上(出具相关证明)。


  3、年龄为22至40周岁(出生日期在1978年3月1日至1996年3月1日之间)。


  4、文化程度为高中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含)以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2018年3月8日8:30-11:30,13:00—16:30。


  2、报名地点:崇贤街道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科1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86274310。


  3、报名要求:填写《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街道党群工作科进行资格审查,对因个人资料失真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2、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50%和5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报名人员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依据招聘岗位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3、考察与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录用: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与余杭保安公司签订合同,录用人员归崇贤街道巡防大队使用)。


  五、相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为巡防编外人员,按照巡防编外用工人员标准享受相关工奖福利待遇,并购买各类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内发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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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聘报名表.doc


  崇贤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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