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武汉市洪山区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84人公告
洪山区2018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公告
根据《市人社局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选聘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红色引擎”工程,为加强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洪山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全区拟计划选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84人。其中:关山街7人;珞南街11人;狮子山街5人;梨园街12人;和平街19人;洪山街15人;张家湾街7人;卓刀泉街5人;青菱街3人。
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选聘人数。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武汉市户籍,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下列人员:
1、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的5年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3年1月1日之后毕业)
2、进行了失业登记、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规定的8类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三)有志于社区工作,热衷于社区服务事业,有爱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
(四)具备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人员身体条件,可正常从事公共服务各项工作;
(六)履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岗位职责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报考疑问请加2018湖北社区工作者群527723926
三、岗位待遇
按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社区工作者结构报酬体系的通知》(武民政[2016]69号)文件规定计发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体检及年休假制度。
四、报名需要携带资料
1、《应聘社区公共服务干事报名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三张(登记表需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原件由报考街道审核完毕后,直接退回报名人员,复印件做资料留存。
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五、报名时间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15日。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珞南街:珞狮路200号,联系电话87399020。
关山街:珞瑜路870号,联系电话87400117。
狮子山街:狮子山街办事处(原华农附中院内)1楼,狮子山街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7286713。
洪山街:书城路维佳创意大夏12楼1210室,联系电话87671359。
张家湾街:张家湾街特1号,联系电话88300662。
和平街:工业路15号,联系电话86853166。
梨园街:欢乐大道东亭新嘉源,联系电话88238781。
卓刀泉街:卓刀泉路108号凯乐桂园A座7楼,联系电话:87189297
青菱街:南郊路特1号,联系电话:88152289。
七、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1个街道、1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所报考的街道报名,街道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街道初审完毕后,2018年3月16日汇总上报区人力资源局,由区人力资源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复审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八、考试及聘用
1、报考人员于2018年3月22日到报名所在的街道领取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考试地点:武汉市石牌岭高级职业中学(具体详见准考证);
3、面试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日(暂定)。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由街道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4、选聘考试由洪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第三方拟制: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计算机考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岗位人数的比例2:1入围);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聘对象;
(3)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的确定为拟聘对象;
(4)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拟聘用人员综合考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如递补人员综合考试成绩都未达到60分以上,该拟聘岗位取消。
5、体检时间由区人力资源局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的,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6、区人力资源局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予以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办理上岗手续后,到街道报到,由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7399767
武汉市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