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滁州市定远县总医院招聘43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缓解医务、护理人员紧缺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定远县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总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8年定远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25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执业资质:护理和助产专业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其中参加2018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布的成绩合格线的,视同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但必须提供合格成绩单;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需具有放射医学技术士资格证书;
4、身高: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的身高要求156cm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本县卫生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2018年3月7日-3月15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和定远县总医院网站以及定远县总医院院内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填写《定远县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须由本人现场报名确认,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50-4020943;
2、报名时间: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3月20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定远县总医院行政楼(9号楼)二楼西会议室;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护理、助产专业需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医学影像技术专业需提供放射医学技术士资格证书;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技能操作每人收取80元费用;
6、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7、资格审查:由县总医院人力资源股、护理部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3月29日-30日,地点在定远县总医院行政楼(9号楼)二楼西会议室(原报名地点);
8、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定远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仅限查阅卷面累计分,查分时间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技能操作或聘用。
(四)技能操作
1、技能操作人员范围。报考护理和助产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护理技能操作,根据报考的岗位,分别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5:1比例确定参加护理技能操作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技能操作人选。
2、技能操作的形式和程序。根据报考的岗位,进行四项基本技能操作,技能操作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考官组由5名人员组成,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为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护理技能操作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3、技能操作时间及信息查询。技能操作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技能操作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技能操作程序与规则、技能操作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护理和助产专业笔试成绩(占60%)与技能操作成绩(占40%)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笔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确定。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早者优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仍相同者,进行加试。
2、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总医院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以及聘用资格。
4、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由县总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体检以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定远县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结果报县人社局和编办备案。
新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相关待遇参照《定远县总医院自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定远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附:1、《2018年定远县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