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郴州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2018年湖南郴州资兴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岗位:聘用制书记员。
人数:2人(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与书记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治安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5、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
2、报名地点: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联系电话:0735-3320728。
3、报名要求:应聘者可登录资兴政府网、资兴新闻网、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网下载《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也可到现场领取表格填写。应聘者须持《资兴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等候考试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考试、体检、考察、聘用。
1、考试。采取机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机试: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文档处理及电子表格应用等操作(计算机文字录入:每分钟60字以上等)。考生须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要求,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4、聘用。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1、试用期为2个月,每月工资130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聘用期每月应发工资标准2900元左右(含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
3、聘用期满,经政工科和有关科室考核,工作表现较好的,可继续聘用;工作表现不好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若聘用制书记员因个人原因需解除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请审查同意。
4、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住房问题。
资兴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