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8 10:22:35
2018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是一个具有独特表演风格、中外闻名的专业话剧院,始建于1952年6月,是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的事业单位。作为中国最负盛名的专业话剧院,在长达60余年的艺术发展中,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已形成鲜明的演剧风格,以长期的艺术实践与美学理论的积累,在现实主义与民族化、体验与体现及再现戏剧美学的内涵上,均达到了完美的融合,创建了著名的“北京人艺演剧学派”。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戏剧艺术,愿意从事文化事业,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届毕业生仅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能够按照北京市政策要求参加就业派遣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届生须符合进京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相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有:剧本文学编辑、服装技术管理、化妆技术管理、舞台效果管理、舞美制作等14个岗位,具体条件及要求详见《2018年北京人民艺术剧院招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4月10日
2.报名方法: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报清楚。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专业说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个人简历以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等其他材料,于截止日期前邮寄至北京人艺人事处(注明是简历),或交送到北京人艺收发室。未填送《报名登记表》将不予受理应聘。
3.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
4.我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程序
服装技术管理、化妆技术管理、舞台效果管理与舞美制作岗位进行笔试、专业考试、面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考试根据岗位特点进行专业能力考试与考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20%、专业考试40%、面试40%的比例计算。
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院领导班子面试的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院领导班子面试),根据领导班子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考试、考察结果择优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并开展相关考察工作。
六、公示及聘用
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我院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凡经资格审核或专业考试、考察后未被录用的人员,简历及附带材料恕不退回。
2.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应聘者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52557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2号
收件人: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人事处 赵老师
邮编:100006
监督电话:65246789转2056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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