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来源: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2018-03-08 10:37:38
2018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武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招聘岗位和人数见《2018年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6.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3月22日-2000年3月2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韶关市武江区住建局会议室(韶关市武江区亨泰路18号文化楼三楼)。
3.报名时提供的资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4)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符合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各类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发放准考证。3月29日-30日在武江区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地址:韶关市武江区亨泰路18号文化楼一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我区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我区招聘公告发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不如实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政策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 ,视为放弃加分。
6.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18年4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取消考试资格)。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地点、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的相关面试公告。
3.报考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100分为满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http://www.sgwjq.gov.cn/)统一公布。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录用。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武江区政府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被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人及咨询、监督电话见附件4)。
区人社局咨询、监督电话:0751-8776186。
附件1: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韶关市武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韶关市武江区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系人及咨询电话.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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