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保山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公告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3-08 15:16:48
  保山市人民医院2018年直接到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保山市人民医院2018年到高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3月16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可到政审时提供);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3月7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先锋网、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网和有关院校校内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在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由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保山市人民医院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
 
  (六)面试:面试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题,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当场宣布成绩,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
 
  (七)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者,得分最高的为签约对象。由市卫生计生委和市人民医院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招聘协议书。聘用后待遇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考生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人民医院
 
  王老师:0875-2146769,13987517858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杨老师:0875-2220960,13577539904
 
  附件:招聘岗位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3月7日